餐馆饭店在洗刷过程中,餐具中剩余的少量饭菜和一些油脂、洗涤剂随着洗刷水进入油水分离器中,油脂类物质漂浮在水面(莱芜餐厨垃圾收运),从油水分离器中提取的油称为“地沟油”(莱芜餐厨垃圾收运)。从剩饭剩菜(泔水)中提出的油称为“泔水油”。不法分子往往采用勾兑方式将泔水油、地沟油混入食用油中,普通老百姓难以区分和识别。为有效解决“泔水油”、“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相关要求如下:
(1)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其中规定了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者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应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莱芜餐厨垃圾收运)
(2)国务院于2010年7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0〕36号),提出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来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莱芜餐厨垃圾收运)
(3)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7年7月4日发布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7〕92号),其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回收火锅、水煮鱼等菜品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严禁购买、回收、使用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作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莱芜餐厨垃圾收运)
(4)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14部门于2017年9月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进一步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加强对米面油、肉类和水产品的采购管理,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莱芜餐厨垃圾收运);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