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在存放、发酵、腐败变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生物毒素,高温并不能去除和减低毒素的含量和危害,尤其产生的亚硝酸盐(餐厨垃圾分类处理)。餐厨垃圾(泔水)被猪食用后,有害物质蓄积在猪的脂肪、肌肉等组织里,人食用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导致肝脏、肾脏等系统免疫功能下降。餐厨垃圾中除了含有强烈感染性致病菌外(餐厨垃圾分类处理),还含有许多有严重危害的细菌,对环境、人畜健康都构成相当的威胁。使用餐厨垃圾饲喂生猪,还是传播非洲猪瘟的直接途经和渠道。为坚决阻断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传播途径,促进生猪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严禁餐厨垃圾饲喂生猪,具体规定如下:
(1)GB 51260-2017《环境卫生技术规范》明确:畜牧部门负责对牲畜饲养场的监督,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直接饲养牲畜。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于2019年4月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建城〔2019〕56号)也提到:要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问题,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
(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餐厨垃圾分类处理)(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畜禽养殖场、(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餐厨垃圾分类处理)
